投稿方式
期刊详情
- 刊名:社会科学辑刊
- Social Science Journal
- 主办:辽宁社会科学院
- 周期:双月
- 出版地:辽宁省沈阳市
- 语种:中文
- 刊本:16开
- ISSN:1001-6198
- CN:21-1012/C
- 邮发代号:8-105
- 复合影响因子:0.492
- 综合影响因子:0.492
- 核心期刊:
- 期刊荣誉:
CSSCI(2019-2020)来源刊
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中文核心期刊(2014)
中文核心期刊(2011)
中文核心期刊(2008)
中文核心期刊(2004)
中文核心期刊(2000)
中文核心期刊(1992)
百种重点期刊
社科双效期刊
宋代“鞫谳分司”:“听”“断”合一与分立的体制机制考察
作者: 霍存福
关键字:
摘要:宋代府州一级审判一般有推勘、录问、检法、拟判、审核、判决六道程序。"推驳(推正、驳正)"制度是理解当时司法程序的枢纽。法司"驳正"与录问"驳正"针对府州鞫司的"鞫狱不当"。鞫司针对下级机构的"推正"和府州内诸鞫司之间互相移推是"推正"的二种类型,宋代法律从正面直接规定了录问官的驳正权。"定夺驳正"主要是针对"入人死罪"的情形。其上的幕职官及通判以"定夺"程序纠正"检法不当",而不是"别推"。"定夺驳正"是"当职官"以程序权力"驳正"冤案。开封府幕职官以推鞫为业,对刑事案件有建言权。"鞫谳分司"不排斥长官与副职参与,有长贰参与的聚议制度是长官制体制大背景所引致的必然结果,也是展示各方意见的好平台,可供长官做最后定夺。关注鞫、谳之外的其他程序,包括录问官与录问程序,幕职官的角色与作用等,不忽略其他官员或机构的存在和贡献,是正确、适度评价"鞫谳分司"及鞫谳双方作用所必须坚持的立场,"鞫谳分司"是我国古代"听""断"合一与分立的重要体制。